尤辰荣上海刑事律师团队专业服务,您的满意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山滚云

敲诈勒索罪客观表现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1)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

(2)要挟,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

(3)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相关文章

专业团队,全面负责,值得信赖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移动端指引添加微信红色图标